本法适用于环氧乙烷灭菌的药品包装材料中环氧乙烷残留量的测定。
本法在一定温度下,用水萃取样品中所含环氧乙烷,用顶空气相色谱法测定环氧乙烷的含量。
本法照气相色谱法(《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521)测定。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 色谱柱可选用能满足待测环氧乙烷分离要求的填充色谱柱或毛细管色谱柱。
填充色谱柱:理论板数不得低于1000。
毛细管色谱柱除另有规定外,极性相近的同类色谱柱之间可以互代使用。理论板数不得低于5000o。一 般选用如下色谱柱。
1 .填充色谱柱:应能使试样中的杂质和环氧乙烷完全分开,并有一定的耐水性。可选用表1推荐的条件。
表1 推荐的气相填充柱
柱长 |
内径 |
担体 |
柱温 |
1~2 m |
2 ~3 mm |
GDX-407 80~100 目 |
约 130 ℃ |
Porapak q-s 80~00 目 |
约 120 ℃ |
测定条件(供参考):进样口温度200 ℃ ,检测器温度250 ℃,氮气15~30ml/min,氢气30 ml/min, 空气 300 ml/min。
检测器: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
2.毛细管色谱柱
毛细管色谱柱(推荐):固定相为聚苯乙烯-二乙烯苯(如HP-PLOTQ30m×0.53mm×40μm)。
测定条件(供参考):柱温120 ℃,进样口温度100 ℃,检测器温度200 ℃。柱前压:35 kPa。分流比1:1
检测器: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
对照贮备予的制备 取外部干燥的50 ml容量瓶,加入约30 ml水,加瓶塞,称重,精确到0.1 mg。用注射器注入约0.6 ml环氧乙烷对照品(纯度大于99.7%),不加瓶塞,轻轻摇匀,盖好瓶塞,称重,前后两次称重之差,即为溶液中所含环氧乙烷的重量。加水至刻度,再将此溶液稀释成lg/L作为对照贮备液。
样品的制备样品制备应在取样后立即进行,否则应将供试样品封于由聚四氟乙烯密封的金属容器中保存。
样品制备1 将样品截为长5mm的碎块,取1.0 g放入20 ml顶空瓶中,加 5 ml水,密闭。
样品制备2 注射器或容器类样品,按产品标准项下规定制备供试液,精密量取5 ml供试液置于20 ml 顶空瓶中,密闭。
测定法 除另有规定外,测定方法一般釆用第一法;当第一法测定结果不符合规定时,应釆用第二法 进行复验或测定。
第一法(外标法)
对照液的制备 在顶空瓶中预先加入5 ml水,用微量注射器精密吸取对照贮备液适量(根据样品中环氧乙烷的实际残留确定对照液浓度,通常对照液的色谱峰面积与样品中对应的色谱峰面积比值不超过2 倍),注入顶空瓶中,立即压盖密闭,摇匀。
样品测定 将对照液和样品,分别徂于60 ℃±1℃的条件下平衡20分钟(如手动进样,进样器预热至相同温度)。分别取1ml液上气体注入气相色谱仪中,记录色谱图,测量对照品和样品待测成分的峰面积(峰高),计算。外标法测定结果的相对标准偏差不大于10%;
第二法(标准曲线法)
标准曲线的绘制 取五个顶空瓶,预先各加5 ml水,用微量注射器吸取0.5μl、1μl、2μl 、4μl、5μl的对照溶液分别注入各顶空瓶,立即压盖密闭,摇匀,配成0.5~5 μg/ml环氧乙烷对照系列(必要时可根据样品实际情况调整线性范围),分别置于60 ℃±l ℃的条件下平衡20分钟(如手动进样,进样器预热至相同温度)。分别取1 ml液上气体注入气相色谱仪中。调整检测器灵敏度,测量峰面积(或峰高),绘制峰面积(或峰高)标准曲线。
样品测定 取样品溶液,按标准曲线的绘制“置于60 ℃±l ℃的条件下……”操作。根据样品中环氧乙烷峰面积(或峰高),从标准曲线上求得样品中环氧乙烷质量。标准曲线法测定结果相对标准偏差不大于2%。
按式(1)计算样品中环氧乙烷含量:
X= ⑴
式(1)中X为样品中环氧乙烷含量,μg/g;
为标准曲线上求出的样品制备液中环氧乙烷质量,μg;
为样品质量,g。
按式(2)计算注射器或容器类样品环氧乙烷含量:
X= (2)
式(2)中X为样品中环氧乙烷含量,μg /ml;
为标准曲线上求出的样品制备液中环氧乙烷质量,μg;
V 为样品制备液体积,ml。